財團法人天主教耶穌會附設新竹縣私立東寧幼兒園
113學年度收退費標準及注意事項
一、本園徵收各項費用,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實施前登載於中央主管指定網站之
二、本園各項費用規定如下:
(1)學費、雜費:每學期徵收乙次。
(2)保險費:每學期徵收乙次,費用另計,視政府補助之差額收取。
(3)活動費、材料費、點心午餐代辦費:按月收費。
(4)交通代辦費:依實際情況與教育部規定辦理,按月收費。
三、 收費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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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自111年8月起5歲幼兒「就學補助」申請不再經由幼兒園協助辦理,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補助作業方式比照育兒津貼。 |
| 一學期 |
| 1532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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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本園請假及繳費注意事項:
(1)本園於每月月初發當月繳費單,十日前四大超商或土地銀行臨櫃
或ATM轉帳。
(2)請假退費規則:依縣府規定收退費辦法(102/04/02修正)
◎根據上法第五條之幼兒中途入園收費規定:
1.學費.雜費:未逾學期教保總日數達1/3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逾2/3者,退還1/3。逾學期2/3者不予退費。
若幼兒因事、病假需請假超過上學日連續五天(含)以上且事先告知園方
者,以當月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『餐點費』、『交通費』。
2.因腸病毒疫情強制停課之退費規定,依據教育部第097012183號函辦理。
退餐點費、交通費等未發生成本之費用。
★以上通知張貼於本園公佈欄及學校網頁 113/07/16